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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汇报】州民宗委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20 13:00:03

州民宗委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州民宗委在州委改革办、州委生态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州改发〔2016〕1号)文件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汇报】州民宗委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宗汇报】州民宗委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州民宗委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州民宗委在州委改革办、州委生态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州改发〔2016〕1号)文件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湘西自治州2016年深化生态文明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与各参与单位一道开展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利用立法启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4月份,在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之后,州民宗委及时对本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调整后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州民宗委改革办”),设在政策法规科,龙光华同志任主任。并对领导小组和改革办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在实施深化改革工作中,领导小组多次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有力地推进了我委各项深化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5月初,根据州生态文明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湘西州2016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委党组委务联席会议初步确定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

在《湘西州2016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征求意见稿)》中,以我委为牵头单位的有一个大项3个小项,大项为“深化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体制机制创新”。小项为:(1)“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完成获得前三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传统村落(全州共26个)保护发展项目建设任务。”(2)“引进市场机制,开发和利用民族特色传统村寨资源,推进两条生态文化村镇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促进乡村游健康有序发展。”(3)“启动《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立法工作,将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向州委改革办、州委生态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汇报,5月27日,州改办《关于对生态文明和文化体制改革相关事项的批复》(州改办发〔2016〕14号)文件,正式批复我单位牵头负责第3小项工作,第1小项由州住建局牵头,我单位参与,第2小项由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牵头,我单位参与。

明确工作任务之后,我委又积极向州人大法制委、州政府法制办、专项小组联络办汇报、请示,了解到按照立法工作程序,今年,我单位主要是把工作开展起来,开展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形成初步工作方案,报州人大法制委和州政府法制办,争取进入立法规划。据此,我单位将牵头事项及参与事项结合科室业务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到科室、到人,并将工作任务分工表印发给相关科室。

三、制订方案,有序推进

为了顺利开展《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立法启动工作,6月1日,州民宗委组织州住建局、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文广新局、州文物局、州法制办等参与单位召开协调会,研究工作分工及讨论制订立法启动工作实施方案。会后,州民宗委印发了《〈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立法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立法启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与工作,时间节点为4至6月。第二阶段为调研阶段,就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时间节点为7月。第三阶段为修改完善调研报告,并按州法制办要求,报送立法项目建议,时间节点为8至9月。会后,州民宗委与各参与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同时每个月按照要求,及时向州委生态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报送工作台帐。6月下旬前,各单位将相关资料报送州民宗委,州民宗委根据各参与单位的资料,7月初下发调研通知,委托各县市民族工作部门实地调研,根据各县市报来的调研情况,结合长期以来州民宗委、州住建局、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州财政局等单位掌握的情况,撰写了《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立法调研报告。8月份,州民宗委就《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初稿向各参与单位及县市民族工作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各单位认真研究后,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9月份,州民宗委综合相关修改建议,完成了《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并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的通知》要求,向州人民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利用条例》的立法建议。

我单位参与的深化改革工作事项,牵头单位均没有安排具体的工作,我委结合单位职能和全年工作安排,在“推进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民族语言、习俗、节庆、歌舞、服饰、饮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一是推广民族服饰,协同州妇联开展庆三八“美丽湘西•我的家园”,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民族文化进机关“最炫民族风”湘西州首届民族民间服饰大赛活动。二是抓好“双语双文”传承教学。湘西州宗委和湘西州教育研究院共同在吉首举办了全州土家语苗语师资培训班。来自龙山、永顺、花垣、凤凰、吉首、保靖、古丈七县市民宗局(民宗旅文广新局)分管领导,土家语、苗语“双语双文”传承示范学校的教师及学校负责人和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爱好者共55人参加培训。我州7县市8个乡镇13所小学开展“双语双文”教学试点,目前共开设32个教学班,学生1227人。三是协助省民宗委做好大型民族舞剧《凤凰》相关工作。9月,《凤凰》参加第五次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获得银奖。四是启动《土家婚俗》拍摄。五是启动《湘西州民族古籍丛书》编纂工作。4月下发《关于印发湘西州〈“十三五”民族古籍工作规划〉和〈民族古籍丛书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民宗办通〔2016〕2号),6月22日召开民族古籍丛书编纂工作会议",统筹规划丛书编纂纲目,落实各县市丛书编纂启动经费2万元。六是启动武陵山(湘西)民族文化数据库数据库项目第一期建设,完成数据库硬件及软件系统安装。各项实现录入纸质资料目录1430种,每种设置副本一册,合计录入2000册,光碟资料目录50本,建立原始手稿资料目录300册,录入全文资料250种,3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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