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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汇报】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汇报(全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9 11:24:01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的汇报接市委农工委转发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成了专题调研组,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汇报】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汇报(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汇报】县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汇报(全文)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的汇报


接市委农工委转发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成了专题调研组,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开展调研,通过近一周时间的努力工作,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调查情况

(一)制定政策情况。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了《中共清河县委、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就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流转的形式、扶持激励政策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制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扫尾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扫尾工作中遇到11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推进我县农村土地管理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农村土地纠纷打好基础;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清河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镇村流转服务站点建设方案》。

(二)土地流转规范情况。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我县主要做法:

一是遵循“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不搞强迫流转、以租代征,不得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不鼓励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绝不允许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

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完善工作。积极妥善处理二轮承包扫尾工作,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账。

三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

(三)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情况

2009年,我县作为全市4个土地流转中心建设试点县之一,组建了县农村土地管理流转服务中心,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设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各镇(处)均建设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设立了调解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镇、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允许种养大户、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农业,联片开发农户转出的土地。马屯红果合作社注册资金5150万元,吸收农户1140余人,参社土地2.1万亩;永利、永盛芦笋合作社规模经营芦笋3000亩;羊绒加工大户杨二庄村苑长忠,近年来每年投入数百万元,经营耕地1650亩。马二庄村委会集中土地600亩,流转给大恒、善惠两家农业合作社进行葡萄、大葱等蔬果及牡丹油的种植。两个合作社老板均为我县种植大户,是典型的大户承租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免费为农户进行调解仲裁,农户的纠纷通过中心仲裁庭受理,快办快结,减少农民的诉讼成本,做到及时快捷,不误农时。去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共调处纠纷总数8件,其中乡村调解数7件,仲裁委调处数1件。

(四)土地流转扶持情况

制定出台了《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清发(20144号】文件,对农村土地转出农户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给予资金扶持。我县对新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年(含)以上、流转给成方连片100亩(含)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或流转服务组织、在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备案登记的农户,由县财政给予农户每亩6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直接帮助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成方连片流转农户承包土地100亩(含)以上,流转期限5年(含)以上的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3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五)应用省级农经信息管理平台情况

在多次组织专人参加省、市农经信息管理平台培训基础上,指导镇(处)、村专人实地操作农经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平台运行情况和数据录入情况。同时,针对各镇(处)、村对软件在实际操作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要求随行的技术人员立即研究,抓紧解决。各镇(处)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平台应用的具体措施,加快完善平台信息,丰富平台内容,确保我县今年农经信息管理全部纳入平台应用上来,让农经信息管理工作操作、查询更加简单、快捷、方便。

二、典型调查情况

我县地处冀东南部,隶属于河北省邢台市,面积502平方公里,辖61322村,总人口38万人,耕地总面积50.8万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约为6.9万户。2003年税费改革后,农村土地流转悄然兴起,并呈逐步加快之势。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达7.88万亩。其中优质棉粮种植的3.4万亩,种植山楂、速生林等经济林的2.6万亩,发展大蒜、芦笋、双孢菇、蔬菜等特色种养业的1.8万多亩,其中转包1.23万亩,占流转面积15%;互换4850亩,占流转土地面积的6%;入股87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租赁5.41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9%。承包费每亩多在400-1331元不等。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主要集中在农场、农业园区,沿清凉江一线村庄及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城及桥东办事处、连庄、谢炉等地区。在耕地流转中,规模经营20-100亩的种植户353家,经营100亩以上的有62家,其中500亩以上的有5家,千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家。主要做法及经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工作思路,我县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

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抓好土地流转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农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领导小组,组建了农村土地管理流转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建设镇、村土地流转中心(站)等职能。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主任,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农办主任任副主任,法制、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国土、法院、司法、妇联、村委会成员、农民代表等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二)深入调研

为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现状,县政府组成了专门调研组,深入到全县7个镇(处)30多个村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两次召开由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长及主管副职、农村干部、种养大户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的意见和建议,并带领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山东滕州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级索镇和西岗镇两个土地流转服务先进试点进行了参观考察。

(三)做好落实

为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召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专门安排了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扫尾、规范土地流转和土地管理以及县、乡、村三级流转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工作。将相关文件及政策法规辑印成《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资料汇编》发各镇、村进行学习

(四)强化指导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镇、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允许种养大户、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农业,联片开发农户转出的土地。马屯红果合作社注册资金5150万元,吸收农户1140余人,参社土地2.1万亩;永利、永盛芦笋合作社规模经营芦笋3000亩;羊绒加工大户杨二庄村苑长忠,近年来每年投入数百万元,经营耕地1650亩。马二庄村委会集中土地600亩,流转给大恒、善惠两家农业合作社进行葡萄、大葱等蔬果及牡丹油的种植。

三、专项调查情况

按照中央“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总要求,我县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定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价值显化、利益共享、加强保障”的总方针,扎扎实实,稳中求进,创新形式,宜租则租、宜包则包、宜股则股,大力支持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了五种土地流转形式:

(一)互换流转

大力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对各自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以实现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东野庄村,就有十几户村民采取这种方式,实现土地流转105亩。他们组建合作社,依托衡水绿大地公司,搞起了糯玉米、西瓜间作种植。马二庄村流转土地80亩,成立了鹏涛食用菌合作社,入社农户已达110家,合作社提供技术、菌种等服务,并包销产品。该社去年生产蘑菇540万斤,其中150万斤用于产品深加工,年实现产值1000余万元。

(二)出租流转

为了便于集体维权,又便于承租方在短时间内拿到适合的地块,减少其他中间环节,采取农户先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村委会),再由合作社(村委会)作为出租方向外承租。在实际工作中,又着力推出了三种方式:大户承租型。例如,李豆坞村清河县绿洲苗木种植合作社流转土地100亩,出租给本村大户宋存新,现以种植红叶李、国槐6000株。西张宽村冯志明承租西张宽、西赵庄村530亩机动地种植竹柳、法桐、垂柳等观赏树和绿化苗木6万株,国槐5万株,绿岭薄皮核桃5000株。公司承租型。郭庄村村委会流转土地1000亩,出租给石家庄投资商郭栋臣,建设300亩苗圃园,700亩有机农作物种植园。 反租倒包型。常庄科村委会返租农民未到承包期土地500亩,由投资商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然后再由农户承包,公司提供技术、病虫害防治,产品统一销售。

(三)入股流转

在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农民合作社。入股农民既可以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加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拥有合作社股份,并可按股分红。例如常庄科村犇牛养殖合作社,土地流转100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

(四)股份合作流转

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交由合作社具体实施,年度分红时,企业首先支付社员的土地收益金,留足公积公益金。然后再按照股份对社员进行二次分红。例如军营村农民组建了合作社,利用村机动地500亩作价入股挂靠河北恩禾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恩禾农业技术开发公司投资1100万元,开展生态养殖、中草药种植、有机食品深加工、无公害蔬菜种植、粗粮生产、绿化苗木、果树种植等项目。到2015年可达到存栏肉羊、生态鸡、生态鹅2.3万只的规模,粗粮加工可达20多吨,合作社可获得每年、每亩800元的基本收益金,二次分红获得的效益更为可观。

(五)土地流转筹备型

将农民未到期的承包地,先以协议的形式流转到村委会,现仍由农民种植,有适合农业项目时,再同种植大户或公司进行对接,东张古村和前屯村已筹备流转土地2000亩。

这些形式的土地流转,有效推动了农业各类经营主体的分工,整合了不同生产环节的优势,增强了农业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使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更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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