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右江区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药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隐患
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6〕1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流通领域秩序,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2017年全市药品监管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总体思路,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全力集中整治,促进我区药品流通领域更好更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我市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进一步巩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内容:
(1)资质管理: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2)进货管理: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3)销售管理: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
(4)票据管理: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5)储存管理:未按药品包装标示要求储存药品
(6)人员管理:有无药学技术人员,及其在职在岗情况。
(7)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性检查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5)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6)近两年GSP认证跟踪检查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6个月,从2017年5月至10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督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日-5月15日前完成)。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药品流通领域的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16日-5月31日)。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发现问题,彻底整改。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局药品流通监管股。由局药品流通股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市局药品流通监管科。
(三)集中检查和督查阶段(2017年6月1日-9月30日)。局药械日常监管专职小组按照整治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真集中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集中检查结束后,局药品流通股及时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围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整治检查过程中应与日常监督检查、GSP认证跟踪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监管资源相对不足与监管任务重的矛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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