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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鹤山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3:00:14

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社区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教育工程,是社区居民丰富物质生活、实现精神生活多元化发展的自身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鹤山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鹤山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


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

实验区实施方案


社区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教育工程,是社区居民丰富物质生活、实现精神生活多元化发展的自身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教育的需求,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试行)〉及其评价指标的通知》(粤教职函〔2010196号)(详见附件1)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函〔2014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利用和开发社区的各类教育资源,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构建社区教育新平台。以创建为动力,充分整合、开发社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提高社区教育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提升社区教育活动水平,从而不断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市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我市积极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以实验促普及、以项目促发展,通过各类社区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具有侨乡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使“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的社区教育理念落到实处,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终身教育体系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林渔业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以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鹤山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小组。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教育工作,将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纳入镇(街)、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中,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社区教育制度,并不断创新和完善。

(二)积极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

建成覆盖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积极整合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度、社区教育服务程度和社区内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共享度;促进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社区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和利用;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者队伍和师资队伍,并能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开展社区数字化学习,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教育的管理,以信息化带动学习型社区建设;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研究,不断实践探索,形成特色。

(三)各类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注重社区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具有社区教育特点的课程资源,力求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社区教育机构有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场所和配备专有人员,能常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全年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达50%以上。社区居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全年培训率分别达50%30%以上;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7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60%;提高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和评价,其中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60%以上。

(四)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

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四、工作分工

市委宣传部:对有关社区教育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专题片,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社区教育建设成果。

市发展改革局:研究和分析我市社区教育发展状况,审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确保社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科工商务局:建设市级社区学习网络信息平台,配合社区开展科技活动,并提供信息及技术力量支持,利用科技设施等场所对社区成员开展爱科学、学科学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教育局:负责市社区学院的筹建、布置工作,负责鹤山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调市有关单位、各社区对贯彻落实有关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全面总结我市社区教育发展情况,认真做好自评工作,落实对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成申报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表、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说明。

市公安局: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制定社区治安保卫措施;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巡逻等群防群治组织;参与社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维护好社区治安秩序。对近三年市各类案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市公安消防大队:制定社区消防措施;协助和指导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社区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和应急自救等方面的能力。

市民政局:将社区教育规划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居民自治、居务公开。

市财政局:按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特别是培训经费的投入,对涉及社区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财政对社区教育投入情况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对劳动年龄内的在粤务工人员,不分户籍和来源地,实施同等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引导和激励广大劳动者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自觉提升技能水平。

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做好新项目、新品种辐射推广工作;做好农民素质提高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市文广新局:整治文化环境,特别是图书市场和网吧。抓好文、体设施向市民开放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活跃社区成员的业余生活。

市卫生计生局:指导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及应急救护知识,督促社区做好卫生宣传、便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伴我行”活动,指导社区计生教育网络建设,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政策服务、节育避孕、生殖保健等技术服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工作,帮助开展对育龄人群的优生、优育、优教等优质服务工作,参与社区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团市委:对社区少年儿童开展各类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发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的相关活动,并对有关社区教育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市妇联: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妇女维权工作。对社区妇女开展多类型的教育培训,并对有关社区教育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市关工委:组织退休干部参与社区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等思想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进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挽救工作和贫困生的帮扶工作。

各镇(街):制定年度社区教育工作计划,把社区教育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街道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教育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街道社区教育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使阵地建设能满足社区居民进行教育培训和开展活动的需求;配齐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以保证社区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标准安排社区教育年度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断推进和深化社区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成果,表彰、奖励社区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建一个社区教育示范点,并对辖区内社区上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开展社区教育研究,创建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区教育。按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社区、村(居)委会: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加快学习型社区创建,建设标准化文化教育、艺术教育以及社区娱乐中心,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社区教育活动,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按照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学校:配合社区做好资源共享,制定学校资源向社区教育开放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向社区教育开放管理工作,登记每次开放使用记录。

五、创建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及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7月)

各部门、镇(街)、社区、学校要根据创建目标及《鹤山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分工表》的要求(详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157月至20167月)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社区、学校对照《鹤山市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价指标分工表》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将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计划、报道、总结、图片等资料搜集整理完整,认真填写各类表格。以上工作须在2016630日前完成,创建资料在2016615日前完成整理、装订。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要加强与市教育局联系,按时按质配合市教育局完成资料的填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阶段(20168-20169月)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社区、学校要对照《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对创建资料进行自检自查,找出创建资料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和补充。各镇(街)重点创建一个社区教育示范点,并准备2-3个社区作为必查单位,其他社区有所侧重。市教育局在2016930日前要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必查单位资料一定要过关。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610月)

各镇(街)、市有关部门、社区、学校要积极准备迎检工作,要精心布置社区教育宣传栏。市教育局要准备好汇报材料,拟定检查的路线和检查的单位。被检单位要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随时接受检查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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