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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案】柏乡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8 18:42:01

柏乡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邢台市纪委、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柏乡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柏乡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柏乡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邢台市纪委、邢台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柏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以实观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紧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要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全县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从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地位、作用和现状、特点出发,立足于团结鼓劲和帮助促进,坚持以思想教育特别是正面教育为主,把对他们的严格要求融入到制度规范中,着力激发他们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调动和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执纪问责

加大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式,逐步建立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同层次和特点,研究提出相应要求和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三、大力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紧贴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是构筑思想防线的关键。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执行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严格依纪依法办事。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积极宣传身边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加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充分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明确禁令,划清红线,使党员干部得到教育,警示自我。

(三)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强化学习培训,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

(四)创新教育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传统宣传媒介作用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手段,宣传廉政理念,树立廉政风气,增强廉政宣传效果。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创新教育载体,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廉政教育宣传格局。

四、建立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机制

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是重点,强化落实是关键。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配套办法和措施,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突出制度的操作性,发挥制度的规范效应。

(一)完善基层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规范表决程序和形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步建立和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基层财务制度建设,细化监管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加强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完善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抓住当前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易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从政规范、施政监督、执纪惩戒、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明确纪律要求,设置警戒线;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抓好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实行基层主要领导干部任期、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对基层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制定完善具体行为规范。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深化办事公开工作。对村干部,重点围绕执行政策、办事流程规范、秉公办事等制定完善具体行为规范。逐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完善村级监督组织,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

五、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大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坚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检查、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努力树立勤政为民之风,坚持心系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清正廉洁之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一)认真落实基层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事前监督。全面推行基层党员干部勤廉双述、群众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及时向基层纪检组织反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干部升职调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严查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点查处在涉农资金发放、涉农管理收费、医保新农合、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乱纪者绝不手软;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兹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基层干部目标考核和考察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的重要内容,把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各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角色,明确监督责任和职能定位,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李文波书记任组长的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具体负责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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