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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意见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8 14:18:01

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激励中小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和《合肥市普通高中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意见



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激励中小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和《合肥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兴趣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

(二)坚持促进发展。更加注重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改变过于强调甄别和简单分等定级的做法,改变单纯强调结果和忽视进步程度的倾向,推动中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

(三)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不断提高评价的专业化水平。

三、奖项设置

(一)高中:共设三个类型奖项

1.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2.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特别贡献奖:名额不固定,可与“综合奖”重复。(高中学校有应届生考取清华、北大等名校的,则该校获此奖);

3.职业教育质量综合奖:1名。

(二)初中:共设三个类别的“巢湖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奖”

1.城 市 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2.农 村 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民办学校: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三)小学:共设三个类别的“巢湖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奖”

1.城市组(含城市民办小学):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农村中心小学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农村非中心小学组(含农村民办小学):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考评依据

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进行,鉴于各学段特点和要求不同,同一学段学校类型和任务不同,考评办法根据具体对象制定,充分体现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差异性、导向性。

考评主要依据巢湖市中小学教学常规考评体系、巢湖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和质量抽测成绩综合评定。具体为:

(一)小学

1.未安排参加质量抽测的类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依照教学常规工作考评成绩确定。

2.安排参加质量抽测的类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由教学常规工作考评的成绩和质量抽测成绩综合评定。质量抽测总均分低于同类学校均分5分的不参加评奖。高于总均分的,按照高于同类学校均分3分以内的计5分、3-6分的计10分、6-9分的计15分、9分以上的计20分的办法,与教学常规工作考评成绩相加,综合确定考评的成绩。

(二)初中

1.未安排参加质量抽测的类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依照教学常规工作考评的成绩和按《巢湖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A表、B表、C表)量化所得的成绩综合评定。教学常规考评的一、二、三等奖分别以10分、7分、5分直接计入总分。

2.安排参加质量抽测的类型学校,按照高于同类学校均分3分以内的计2分,3-6分的计4分,6-9分的计6分,9分以上的计8分的办法计入总分,其它量分办法与上述第1项相同。

(三)普通高中

鉴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类型不同、生源结构不同的实际情况,考评采取差异化评比和综合评定的办法确定奖项。

1.一、二、四中的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按联招学生的成绩进行考评,其它方面与普通高中考评方法相同。一、二、四中的考评依照《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A表、B表、C表)综合评定。

2.一、二、四中以外的其它公民办高中学校的考评依照《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A表、B表、D表)综合评定。

3.以上两种类型学校最终奖次排序将按照高考本科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4.设立特别贡献评价。凡我市高中学校有应届生考取清华、北大等名校的,则该校获“巢湖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特别贡献奖”。

五、考评程序

(一)自评。以一学年为一个考评周期,各中小学按要求梳理出上一学年度的工作和成绩,先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二)申报。各校于当年7月底之前向市教体局书面申请参加教学质量考评,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三)量化评分。由市教体局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四)审核。市教体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考评等级。

六、结果应用

巢湖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定的结果作为巢湖市“优秀学校”和“优秀校长”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上报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教学质量表彰和上报合肥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表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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