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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平南县教育局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7 10:24:03

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管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贵教办﹝2017﹞52号)要求,县教育局将于2017年3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县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平南县教育局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平南县教育局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开展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管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贵教办﹝201752号)要求,县教育局将于20173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安全自护能力,维护中小学校平安、和谐环境。

二、活动目标

“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通过开展“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与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到2018年年初,我县50%以上公办学校必须达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其它乡镇的学校按照标准逐步开始实施。

三、组织机构

 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杰青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武海

教育局副局长  张天寿

教育局副局长  何锦勇

教育局党组成员  农志军

成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安稳办,由张天寿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考核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向市局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四、实施步骤

2017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15日前)。

县教育局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龚州中学、月亮湾小学召开动员会,指导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316日至1231日)。

创建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标准(附件二),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及时完善硬件设施、开展教职工培训、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教育局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考评细则(附件三)进行考核,将创建情况于1230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811日至130日)。

迎接市教育局考评。市教育局将结合创建单位上报资料及平时掌握情况,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确定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服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建平安校园和消防宣传“进学校”的示范性项目抓紧抓好。

(二)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各学校要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公安消防部门支持学校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要利用和发挥好消防队的作用,争取公安消防部门安排优秀官兵担任学校校外消防辅导员,在教员、场地、资料、设备等方面大力支持。

中心校要发动辖区学校踊跃参与,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指导学校设置消防知识课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对辖区学校创建活动加强督导。

(三)积极参与,注重质量。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既要注重宣传教育场地、教材、师资、环境的建设,又要注重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切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比排场的现象。活动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校园民警、专职保卫干部、校园保安和专职校卫队的骨干作用,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四)畅通信息,加强反馈。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申报材料包括“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附件一),学校创建活动情况简介(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培训、教育、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情况(附件三)和申报资料片(光盘形式,时长控制在7分钟以内)。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各一份,由县教育局审核后再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吕东永,联系电话:7868807。邮箱:pnjyawb20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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