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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法】黄各庄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全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4 10:48:05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黄各庄镇党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黄各庄镇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办法】黄各庄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全文),供大家参考。

【乡镇办法】黄各庄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全文)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的考核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黄各庄镇党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黄各庄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办法(试行)》。

一、责任考核的对象

“两委”班子成员。

二、责任考核的内容

(一)对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

1、落实“四不一末”执行情况,是否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做到末位表态。

2、抓好整体部署。年度是否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或机关年度总结部署会上,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部署下步工作;是否审核签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

3、定期研判形势。是否按要求听取“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和解决对策。

4、加强案件协调。是否按要求听取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整体工作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是否主动批办、督办涉及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线索和案件,亲自协调、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是否带头制止和反对“说情风”,做到不泄密、不干扰、不设阻。

5、强化教育引导。是否按要求主持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是否亲自讲授一次廉政党课;是否与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

6、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7、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含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对纪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

2、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情况。

3、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情况。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5、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加强警示教育情况。

6、加强自身监督和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情况。

7、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含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三) 对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情况。

2、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3、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纠正封官许愿、任人为亲、营私舞弊情况。

4、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及所管辖范围、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5、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建设情况。

6、执行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考核情况。

7、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

8、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含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三、责任考核的方式方法

按照“日常检查与季度测评相结合、季度汇报与季度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方法为季度考核,日常由镇纪委针对“两清单”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对班子成员各项主体责任进行测评,每季度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现场互评,同时,组织参会机关干部代表、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代表、镇纪委委员和直接服务对象代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测评。

四、责任考核的结果与评定标准

(一)责任考核的结果

对各班子成员的责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二)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党政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优秀

(l)能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2)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

(3)分管部门和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能主动查处积极纠正;

(4)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2、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良好

(1)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2)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绩比较好;

(3)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一般性问题能进行及时处理或纠正;

(4)能做到廉洁自律。

3、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一般

(1)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2)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绩一般;

(3)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4)能做到廉洁自律。

4、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评定为较差

(1)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

(2)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发生了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本人具有以权谋私行为或者不廉洁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

(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制度由中共黄各庄镇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自即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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