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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县推进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3 15:00:11

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县推进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农民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县推进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县推进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实施方案



饶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饶河县推进黑龙江

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

销大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农民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市场营销意识,培育一批营销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提升我县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按照省《黑龙江省首届“农担杯”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方案》(黑农委函〔201723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意义目的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后时期我省农产品将实行线上和线下统一销售,线上通过黑龙江省大米网对外销售,线下统一进驻“华南城”实体店经营。为“攥紧拳头一致对外”,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只针对入驻黑龙江省大米网和“华南城”的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这次全省举办首届“农担杯”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目的就是通过推进黑龙江省大米网对外销售规模,来扩大我省农产品影响力,增加地方税收和农民收入。同时,通过大赛来营造农产品大营销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参赛者广泛运用各种营销渠道、载体和手段,挖掘金点子,探索新方式,开发大市场,进行营销理念和运营模式创新,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大农民提高产品营销理念,规范农产品的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也让工作干部了解营销并带领广大农民进入市场,提升农产品价值链,促进农民增收,为地方经济发展搞好服务,最终实现壮大地方经济目的。

二、参赛主体申报条件

(一)参赛单位

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大米、大豆、杂粮、马铃薯、蔬菜、畜产品(肉、蛋、奶)、水产品(淡水渔业生产的动物及其加工产品)和山特产品等8类农产品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

(二)参赛条件

1、经营农产品产自黑龙江省、有注册商标并取得“三品一标”认证。

2、家庭农场要达到省级示范场标准,农民合作社要达到市级规范社标准。

3、参加本次大赛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诚信不良和重大违法记录。

4、规上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和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只能参评“农产品营销优秀企业奖”。

三、参赛项目及奖励说明

按照全省竞赛规程,大赛设综合奖、单项奖、农产品营销优秀企业奖三个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设立“优秀组织奖”5个,只颁发奖牌。

综合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单项奖:设大米、大豆、杂粮、马铃薯、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和山特产品八类农产品最佳营销奖,每类农产品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共24个。(如决赛阶段获综合奖的,授予综合和单项两个证书,但只颁发综合奖奖金),一个参赛主体最多可参加3个单项奖角逐。

农产品营销优秀企业奖:分为两组,一组是农产品营销优秀加工企业奖,只针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另一组是农产品营销优秀龙头企业奖,只针对省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520日至6 20日)。我县开始组织参赛单位报名。县农业局及时动员和组织好参赛单位向所在地提交参赛资料和参赛申请。提交资料包括以下:

1、“首届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参赛报名表。

2、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四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家庭农场需提供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的认定证明。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

5、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认定文件或市级规范社认定文件。

6、诚信证明(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索取)和无违法记录证明(到属地公安派出所索取)。

7、营业收入证明(2016年度财务损益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

(二)县级初审(615日至625日)。县、区农业局对参赛单位资格进行筛查、材料真实性认定(要有“原、复”件现场核对环节)等初审工作。

(三)市级复审(625日至75日)。县级完成初审后,将合格单位的申报材料上报到市农委复审。

(四)省级审定(75日至730日 )。市级复审合格后,将材料汇总上报省农委审定。省农委审定后在黑龙江大米网公示参赛单位名单。期间,各参赛单位可在市复审后即可开始制定营销策划方案,并于730日前将营销策划方案通过大赛专用软件上报到省。

(五)实战活动(20175月至11月)。各参赛单位进行品牌创建、营销策划和开展营销活动,省评审专家对参赛单位进行实时跟踪,相关媒体对参赛单位实战进行跟踪报道。

(六)专家评审(201712月)。全省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单位营销成果进行联合评审,择优参加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的“黑土优品营销大赛”总决赛,在黑龙江卫视频道和公共·农业频道展播。

五、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各类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此次大赛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调动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参赛积极性,支持和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参赛。县农业局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组织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和参赛主体资格审查工作。

2、参赛单位数量。我县要认真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赛,至少推荐2家参赛单位。

3、协调部门配合。我县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好此次大赛活动,商务部门帮助参赛单位制定营销策划方案,分析市场运行和产品供求状况,联络商务对接等工作,政府新闻部门和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跟踪报道,为参赛单位制作和上传相关参赛影像资料等工作(按照省方案附件1-6)。

4、上报营销方案。各参赛单位制定的营销策划方案,要按照省方案(附件1-3)要求的内容撰写,并按规定格式设置文案及封面,稿件要电子稿要求是WPS文档格式,并转换为PDF格式利用专用软件进行上传后,再进行打印盖章上报纸质方案。

5、参加系列活动。参赛单位应积极参加大赛活动期间的“全省优质农产品品牌推介会”、“黑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农产品推介会”等系列活动。

6、通报表彰。对本次大赛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取得显著效果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年终全县农业农村目标考核加分项目。

7、特别说明。参赛单位需在比赛时间内每完成一笔销售业务就要及时上传销售相关的资料;所有数据和佐证材料都要通过省指定软件以文字(表格)和手机拍照图片形式上传,由评委后台进行评审确认;每次销售需要上传资料包括:销售的品种、数量、单价、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合约、包装费用、销售发票、银行流水(或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收款凭据)、物流发货凭证(或物流费用支付证明)等信息,信息以文字和图片形式上传。农业局要及时帮助参赛单位作好协调上报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饶河县“农担杯”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营销大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长:景国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县农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高启贤 县商务局局长

          刘军明 县粮食局局长

          王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锡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建华 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王民副主任:曹新龙、张萍、赵玉梅、张晶

(联系人:王晓玮,联系电话:18646977560,邮箱:rhxnywyh@163.com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17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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