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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县流域污染及城乡垃圾清除活动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3 12:30:10

流域污染及城乡垃圾清除活动方案为深入实施《县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持续改善城乡环境,保障汉江流域水质安全,推动美丽县建设,按照《市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方案》(汉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县流域污染及城乡垃圾清除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县流域污染及城乡垃圾清除活动方案


流域污染及城乡垃圾清除活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县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持续改善城乡环境,保障汉江流域水质安全,推动美丽县建设,按照《市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方案》(汉办字〔201415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春季全民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区域

(一)县城。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

(四)交通沿线。

(五)景区景点。

二、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开展大清除活动)

2014320日至430日,集中解决整治区域内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城乡面貌干净、整洁;坚决杜绝垃圾进入水体,使汉江干支流水质不受污染。

(二)两年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一要完善垃圾处理机制。县垃圾处理厂周边的镇要在2014年底前,依托县城垃圾处理厂的设施,建成“户分类、村组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距县垃圾处理厂较远的镇要在2015年底前,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建成“户分类、村组收集转运、镇处理”模式。

二要建立投入机制。加大人员、资金、设备投入,做到机构人员“三有”(组有保洁员、村有环卫站、镇有环卫所),设施装备“五有”(户有垃圾桶、组有垃圾池、村有垃圾房和小型清运车、镇有垃圾压缩中转站和转运车、人口大镇有垃圾填埋场)。

三要健全责任机制。县、镇、村、组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区,层层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县双创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镇村、社区抓紧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各村、社区要发挥好主体和主导作用,组织城乡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面貌。

(三)人文目标(形成文明习惯)

通过持续开展治理清除活动,在全县倡导“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清除垃圾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促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养成清洁环保、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3月中旬)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垃圾大清除活动方案,发动全民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维护环境,不乱堆乱倒垃圾,不乱泼乱排污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321日至510日)

实行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一是各镇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包抓(见附件1),各镇具体负责划定责任区,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发动驻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深入道路、沟渠、庭院、田间地头,重点捡拾暴露垃圾,解决“三堆六乱”和积尘等问题。二是将县城建成区划分为10个片区,每个片区确定12名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抓(见附件2)。各牵头部门要召集负责片区内的所有机关、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每周至少上街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重点解决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绿地水体等公共区域存在的暴露垃圾、野广告、积尘等问题。三是对本次活动中收集的所有垃圾,要集中运入县城垃圾处理厂或各镇指定的临时填埋场,严禁将垃圾随意堆放在沟边、路边、河边、田间地头或进行焚烧,造成二次污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511日至520日)

由县双创办牵头,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监察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单位抽调专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镇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后进镇村和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4521日至2015年底)

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巩固提高治理取得的各项成果,建章立制,防止反弹,完善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实施动态管理、长效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点清运定点填埋,填埋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双创、环保、卫生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文广局、双创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19个镇为成员的全县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双创办,主任由双创办主任兼任,负责垃圾清除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工作人员以双创办现有人员为主,并根据需要在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各镇各部门是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整治活动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活动。

(二)加大投入,强力推进

县财政要划拨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镇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国土、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指导各镇村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整合使用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各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垃圾清除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使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课堂、进家庭。宣传、文广等部门要及时报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清理整治工作较差的单位和群众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县教体局要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宣传教育和影响带动家庭作用;县卫生局要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爱卫宣传活动;县经贸局、环保局要在各类企业开展清洁环保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各镇村要在人口集中地和集镇设置宣传栏,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上将组建督查组,按照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强、整治成效大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年度考核结果位居倒数三名或累计通报批评、曝光20次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因防控不力、引发重大污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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