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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7 09:36:04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7号)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三)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专项治理结果负总责的原则。

(四)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准确填写《秀山自治县个人吃“空饷”情况统计表》、《秀山自治县个人“吃空饷”人员名册(机关)》、《秀山自治县个人“吃空饷”人员名册(事业单位)》、《秀山自治县单位“吃空饷”情况统计表》、《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五)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六)坚持治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治理,查缺补漏,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集中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方法步骤

集中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单位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集中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14--15日)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集中治理工作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治理方案,制定时间表,及时启动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本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116日—18日)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界定的“吃空饷”情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5119日前向县工作组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并公示附件12345, 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将附件12345分别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后于2015119日上午1230前报县工作组办公室(县人力社保局614室),同时报送电子件。无“吃空饷”情况的单位均须零报告报送。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程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所属事业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要认真审查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材料,核对单位基本情况、发现的“吃空饷”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对不实之处要及时纠正,防止弄虚作假。各单位按照治理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三)联合督查阶段(2015121--26日)

由组织部、县编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并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要根据掌握的机构编制、人员基本信息、工资统发信息等,逐级对报送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重点检查,认真核准数据、摸清底数,确保清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完善制度和总结阶段(2015127--31日)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组织人事、编制、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对编制、人事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全面同步更新。二是建立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明确本单位负责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入口关。县工作组对各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以及联合督查情况进行逐级核查汇总,于2015131日前送县政府审核后报重庆市工作组。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清理查处

1.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2.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 规予以严肃处理。

3.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二)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进一步维护其严肃性。严格人员考核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环节的管理,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并相应调整处理有关工资待遇。

2.完善政策措施。要全面分析、查找机构编制、财经、人事等政策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堵住漏洞。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部门在部门预算执行、地方财政收支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要把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实现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与信息共享和对接。

3.加强日常监督。机关事业单位要及时采集、随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并在内部定期公示,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让人员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站,随时受理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吃空饷”问题,要及时核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

(三)周密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部署落实。对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对在“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应责任。

2.强化宣传引导。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举措,为集中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要认真宣传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法规,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支持、配合、监督治理“吃空饷”工作。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布治理结果。

3.严格执行政策。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吃透“吃空饷”情形的认定条件,有的放矢,规范有序地开展集中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清退、辞退、解除合同和批评教育等多种形式妥善处理,既严肃查处,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和法外开恩,又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问题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集中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妥善处理集中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县工作组电话:76889208;联系人:刘国强

监督举报电话:76889208;邮箱:xsckx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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