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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涪陵区食药分局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优秀范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9:00:08

2016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为切实组织落实好2016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确保公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涪陵区食药分局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涪陵区食药分局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优秀范文】



2016年安全用药月

重点活动方案


为切实组织落实好2016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同时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宣传时间

20161010日—11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把药品上市关,着力提升药品质量,解决注册申请积压,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宣传贯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先审评制度等政策法规、以及前沿领域技术成果,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增进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推动研究成果惠及公众健康。

(三)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四)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五)宣传我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展示监管成效。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安全用药月”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科普展板、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如何辨别真假药品等形式,为广大市民普及安全用药和科学用药知识。(综合科牵头,各所办承办)

(二)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组织药品监管人员、科普宣传志愿者,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公益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药学专家现场咨询、慢性病用药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纠正不适当自我用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综合科牵头,各所办承办)

(三)开展安全用药进企业活动

组织业务骨干深入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贯彻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分局指导,各所办承办)

(四)开展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

组织业务骨干、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辖区校园开展药品安全校园行公益活动,通过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分局指导,各所办承办)

(五)开展安全用药进村入户广播宣传

利用村村通广播,定期播出安全用药宣传音频资料。(综合科牵头,各所办承办)

(六)开展农村地区“药品安全赶集日”宣传活动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利用本辖区赶集日,开展1次“药品安全赶集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播放药品安全音视频资料,发放药品安全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综合科牵头,各所办承办)

(七)开展“聚焦食药安全 关注百姓健康”观摩交流活动

113日,邀请区直机关党建第四协作组成员单位党员代表到分局大会议室参加“食药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座谈会,随后观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综合科牵头,局办和药械科配合)

(八)开展“药品安全监管体验日”活动

11月上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消费者代表和媒体记者(巴渝都市报、涪陵电视台、涪陵广播电台、涪风论坛、大渝网等)等,随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陪同体验执法人员对其监管执法。(药械科牵头,局办和综合科配合)

(九)开展户外公益宣传

利用短信平台,编发“涪陵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信息”,实行免费推送,宣传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绩,普及安全用药知识;通过公交站台、楼宇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各所办要制作1-2条横幅在场镇、社区等地悬挂。(药械科牵头,各所办承办,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配合)

(十)组织市民参加全国“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市民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或“宝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等,参加总局举办的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综合科牵头,各所办承办)

(十一)开展假冒伪劣药品现场集中销毁活动

11月上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参加假冒伪劣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对今年以来,通过日常监管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药品进行现场集中销毁,展示分局在药品安全领域打假治劣成果。(综合科牵头,各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配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2016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彬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晴、袁泉、文何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综合科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袁斌、廖鹏飞、李洪全、洪志华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活动,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动员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二)创新活动形式。结合辖区实际,在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公共交通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坚持公众喜闻乐见即为创作方向的原则,引入社会化的积极元素和创新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与手法。适应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规律,加强可视化新闻理念和技术在药品安全科普领域的应用,着力提升宣传作品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分局将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针对本方案要求的规定动作实施严格考核,鼓励各单位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请各所办务必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图片信息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指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宣传活动联系人,及时总结活动成效、经验、做法,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图片视频资料,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安全用药宣传月重点活动相关工作信息,除按信息报送常规报局办外,还应报综合科)。

各所办在活动期间应报送不少于1篇活动信息、不少于3张活动图片资料(每张图片应配写时间、地点、事项说明);各企业在活动期间不少于3张活动图片资料(每张图片应配写时间、地点、事项说明);并请各所办于119日前报送宣传活动工作总结(纸质件或电子版)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洪燕,电话:85696266,邮箱:fl856962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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