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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1 17:54:04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长期以来,在闵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本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平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办法】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民政办法】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

进程的实施办法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长期以来,在闵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本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平等参与、融合发展的环境日益优化,残疾人权益有效保障。但是,目前我区仍有部分残疾人生活比较困难,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15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闵行区残疾人事业与本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闵行区“创新引领,民生优先”发展主线和“破瓶颈,补短板”总体要求,不断扩大有效供给、满足合理需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优化事业发展环境,实现残疾人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政策落实,强化措施保障,创新助残服务,基本建成平等共享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凝聚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建成持续协调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参与的帮扶格局,基本建成文明和谐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到2020年,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6000人次;应届残疾人大学生推荐就业率达100%;成立“闵行区阳光助残志愿者服务总队”,打造10个志愿助残服务品牌;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与全区人民一道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

二、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做优基本服务

1.实施更加全面的基本保障

1)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实施统一的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完善与一般救助标准的联动机制。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帮扶机制。实施分类救助,提高孤残、一户多残等困难残疾人、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的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资源。对居住危旧房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改造和补贴。完善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帮扶机制。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机制。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政策,优化并落实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障补充机制。实施统一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医疗康复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城乡残疾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

3)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养护补贴标准。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落实其家庭生活用电、水、气等费用补贴政策。实施基础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提高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等标准。

2.实现更加稳固的就业增收

1)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落实《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并落实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动员各方力量促进残疾人就业,使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保持在97%。将残保金缴纳情况作为“和谐企业”评定标准之一。落实《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标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技术扶持、资金补贴、专产专营、政府优先采购等帮扶政策。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建立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2)促进残疾人灵活自主就业。实施残疾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探索“互联网+”居家创业就业新模式。建设残疾青年“创客空间”、残疾人实训基地、残疾人文化创意等就业基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继续强化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辅助性就业功能。

3)加强农村残疾人综合帮扶。完善农村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引导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培训并给予补贴。鼓励农业科研单位、科技企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残疾人实施科技助残,促进增产增收。落实农村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障农村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4)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区镇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推进就业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实现就业供求信息交换、动态跟踪。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示范辐射作用,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社区公益服务岗位,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3.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1)加强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强化残疾预防,依托做好儿童保健工作落实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等残疾筛查项目。探索残疾人健康监测和预警工作。健全残疾人康复网络,完善康复医疗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将残疾人康复进一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对有需求的残疾人优先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加大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实现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至少1名康复医生、2名康复治疗师的资源配备。完善残疾人养护体系建设,优化机构养护服务,扶持“医、养、康”相结合的养护基地;推进居家养护服务,增扩服务人群,规范服务标准,实行服务评估。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开展个性化辅具适配服务和增能计划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创建14家标准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社,培养28名初级辅助技术工程师(肢体方向)。鼓励兴建符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养护机构。

2)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医教结合,完善教育、医疗、康复等多领域合作机制,推进融合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盲文,落实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等补助政策。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教师特教资格证书持证率,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继续办好闵行开放大学残疾人大专、本科班及各类培训班,促进残疾人终身学习。

3)丰富残疾人文体服务内容。实施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在各级公共图书馆、社区文体中心增设盲人有声读物、视频软件。2020年,建设30家“阳光院线”社区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实现无障碍电影放映点街镇、莘庄工业区全覆盖。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创建“一镇一品”残疾人文化体育特色项目。落实《上海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大纲》, 2020年,建成100家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指导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承办、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鼓励、引导残疾人参加各类体育赛事。

4)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持续优化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闵行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制定落实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和网格化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建筑物等公共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设计规范和施工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对已建政府及便民办事机构、重要公共建筑、重点公共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加大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力度。2020年,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达100%。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全网无障碍标准化建设。在电视新闻节目及重大活动中安排手语播报,推广普及影像制品加配字幕。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

(二)坚持重心下移,做强基层服务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残联、村居协会组织建设,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将残疾人服务职责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落实村居委助残服务工作职责。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在社区事务窗口受理,逐步实现相关业务全区通办。

2.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推进“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和“阳光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机构修缮,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2020年,完成全区32家阳光机构规范化建设。

3.融入“邻里中心”建设。做好需求调查,补齐配强适合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的各项助残服务设施,提供有效公共服务供给和链接,打通为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供给创新,做大社会服务

1.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发展各类助残志愿服务团队,培育助残项目品牌,推进志愿助残活动项目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群众性助残活动。

2.引导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独立运作、专家全程指导、第三方评估的运作模式,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放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社会效应。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引导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助残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2020年,重点扶持15家生活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助残社会组织。

3.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完善助残慈善捐赠制度,建立便捷、规范、透明的捐赠平台,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助残方面的慈善活动。鼓励“众投、众创、众扶、众筹”,实现助残慈善项目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

(四)坚持信息化应用,做实精准服务

1.融入本区推进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大局。依托信息化手段惠及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发展残疾人,建立基于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平台,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信息化应用,为残疾人提供精准、便捷的综合服务。

2.优化信息化环境,开展智慧助残工程建设。建立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信息维护机制。开展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统计分析。发布残疾人事业数据手册,健全残疾人统计、监测、专项调查等分析报告制度。完善残疾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镇二级网络的信息互联互通。

(五)坚持综合保障,做好融合服务

1.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落实政府责任。区镇两级把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奔向更高水平小康的任务纳入地区和部门发展规划。残工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区残工委工作机制,区残工委发挥残疾人工作的牵头作用,承担协调和监督责任。

发挥残联作用。区、街镇残联组织要切实把握群团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政治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依章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愿望,努力为残疾人服务。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广泛参与社会,实现融合发展。

加强经费保障。区镇两级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合理安排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所需的经费。

加强督导检查。区残工委建立健全对我区落实残疾人小康进程重点工作的检查督促机制,并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跟踪问效。

2.强化权益保障机制

加大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残疾人劳动权益的行为。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畅通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加大舆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全面加强信息化环境下新媒体、自媒体的运用,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格局,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加强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区人民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检查本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的跟踪问效。

本实施意见自201610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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