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鸿鹄文档网!

【城管调研】构建和谐城管对策与研究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23 16:12:04

构建和谐城管的对策与研究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及各项活动有序进行采取的必要调控行为,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调研】构建和谐城管对策与研究,供大家参考。

【城管调研】构建和谐城管对策与研究



构建和谐城管的对策与研究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及各项活动有序进行采取的必要调控行为,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城市管理最根本的服务对象不是城市本身,而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无论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还是全国文明城市,都是为了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舒适,更健康,归根到底城市管理就是为民生服务。

一、城管执法的概念

通常所说的城管执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前学术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即“将若干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原行政处罚权”。其核心就是将行政处罚权从原行政管理机关所拥有的权力中剥离出来,由特定机关统一行使,以求在行政内部形成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与制衡,促进行政效率与公平。自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推行以来,有效地解决了多头执法,职权交叉,行政执法队伍膨胀及执法扰民等问题,使过去颇具讽刺意义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现象得到缓解,可以说城管执法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

二、城管执法的本质

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城管执法的本质也必然是为人民服务,其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被管理者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配合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从而实现公正执法。因此城管执法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处罚了多少人,而是通过执法管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人的因素同社会其他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满足人的各种生存和发展需要,并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许多人习惯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而忽视了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参与权与主人翁的地位,或片面地认为城管执法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而忽视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手段。事实上城管执法人员不仅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尊重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将促进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为管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没有人愿意动辄采取驱赶、强制、没收措施,最希望的是人们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的整洁安宁、和谐相处。

三、城管执法的窘境

中国社会少不了城管,可以说在处理社会的轻微违法和无序状态等方面城管做了大量工作。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城管”却成了中国互联网上遭到炮轰最多的群体之一,只要谩骂城管,即使是谣言也会被社会无条件接受,这已成为一种舆论惯性。城管的形象与他们对这个社会的付出极不相符,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中国法制和社会缺陷的替罪羊,他们的名声成了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很无奈的牺牲品。

近年来,城管执法工作已不仅仅受到社会和舆论的压力,在经济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更多的时候城管面临的是生存危机。一些人甚至提出干脆把城管取缔掉,这不现实,也不符合中国国情,说这种话的人是哗众取宠。而城管要想把乱贴乱挂、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一网打尽,强势地让社会保持齐整的秩序,在城市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也不可能行得通。事实上,城市管理太严或太松,都有可能导致骚乱,只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相互包容,城市才能保持常规的、可控的秩序。应当承认,城管的整体素质确实需要提高,粗暴执法必须受到惩处。但当企业家群体中有偷漏税的,教授群体中有弄虚作假的时,让全体城管人员都成为依法管理的楷模,尽管那是天大的好事,却是不现实的。因个别事件和极少数不良城管人员而妖魔化城管群体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理性的。

四、新时期城管执法的新问题

(一)管理对象多元化,城管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被管理者的成分已悄然变化,过去的管理对象以摆摊设点的弱势群体为主,现在已发展到对建筑业、广告业、餐饮娱乐业等多方面的管理,管理对象中已不乏公司白领、私营业主等中产阶级,甚至包括大型企业总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等社会精英。这部分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熟悉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善于打法律“擦边球”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保护自己或逃脱处罚。对这部分人的执法过于强硬无异于“摸老虎屁股”,执法不到位又容易造成“循情循私”,执法不公,既影响执法目的的实现,又导致更多的被管理者不服,产生严重的抗拒执法情绪。

(二)执法手段单一,工作方式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城管执法中存在过分强调公权力,忽视合理诉求的倾向。由于受中国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城管在执法中容易将被管理者看成被治理的对象,而很少有服务意识。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普遍缺乏社会主体自我管理、民主参与、对话商谈的机制安排,被管理者的合理诉求难以得到满足,生存生活的实际问题也得不到城管队员的理解和考虑,容易引起被管理者的不满。这充分说明少数执法人员未能根据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转变对待群众的方式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善于或不注重捕捉民情民意,而是习惯于“我说你听”的传统说教,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互动性、有效性;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中,缺乏洞察民意的敏锐性,不能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正确判断矛盾的主次方面,往往将小矛盾激化为大矛盾。

(三)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

当前,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着少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政策制定层面看,不可否认我们制定的有些政策的确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能力。使群众不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伤害了群众对政府的感情。特别是多数城管部门存在经费不足的现象,导致执法队伍靠收费和罚没收入来弥补执法经费的不足,无形中更加剧了执法人员与群众的矛盾。城管进行行政处罚的目的本来是在于利用行政处罚来制裁违法者,纠正违法经营行为,这样反而导致了该纠正的没有纠正,而以简单的罚款了事,影响执法效果。

五、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必要性

执法人员是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的门面,其观念、素质和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群众对政府的看法。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群众态度差、作风不够扎实,尤其是执法手段简单粗暴,不仅降低了群众对城管的信任,败坏了政府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城管与民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当前矛盾激化的直接诱因。因此,以文明执法的手段,妥善处理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是有利于正确引导相对人,减少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其次文明执法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排扰解难,从而化解矛盾、减少上访等不安定因素。同时可以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再次文明执法过程中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更能有效地争取群众、争取主动,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群众受到教育,违法者受到惩处。

六、制约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因素

在充分肯定城管文明执法主流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的体制及其配套的工作机制不完善,这往往形成管理的“空档”和责任的“真空”,影响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主要表现为管理的层次不清,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核结账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未能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

(二)对市民宣传引导不够,“管”得多,疏导得少;训斥得多,做思想工作的少;治标的多,治本的少;应付检查的多,注重实际效果的少。

(三)个别执法人员往往采取简单的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处理“重点人”、“钉子户”,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整改效果,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引起许多市民的反感甚至抵触,使管理工作陷入多数人不支持、不合作的困境。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因素:

(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人口的涌入,给城市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城市的基础配套设施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城市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部分弱势群体由于未受过正规教育或者文化水平较低,在面对执法的时候所考虑的只有个人利益,而不会从城市管理乃至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问题,当利益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往往采取各种过激行为,引发激烈的矛盾对抗。

(三)落后观念和不健全的管理机制,是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瓶颈。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的头脑中,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管制型”行政的观念根深蒂固,而求实创新的精神和“服务型”行政以及行政效能的观念却十分缺乏。

(四)缺乏自信,是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原动力的深层次心理原因。成功地实施城市管理的自信来源于对城市自身的认可。一般来讲,认可的程度越高,自信心就越足,投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越强,管理效率就越好。但许多城市管理人员总是对基础设施较差和市民素质不高抱怨,而不是对客观现实的理性思考。在这种心理状态下,管理者奉行的自然是一种管制市民加应付上级检查的低效率甚至零效率的管理模式。

七、走出管理误区,创新执法理念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作存在几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城市管理就是针对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实,城市管理应该是“饭”而不是“药”。药是有病时才吃的,健康就不需要吃药。而饭,是天天要吃的,是正常的需要。管理也是这样,它应该是贯穿于城市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管理是在出现问题之前,防止问题的出现,未雨绸缪,不是有问题才去管。误区二:存在“割野草”现象。问题出现了、积累了、蔓延了,才开始割,割过一茬就不问了,没有总结、研究让“野草”不再长出来的措施,只等到新的一茬“野草”又出现了,再去割。整治和突击是非正常的管理,能振奋人心和振作精神,也很必要,而真正的管理却平淡无奇,如果城市管理一概寄希望于突击整治,那么,管理的机制、体制就不可能得到强力的推进,长效机制就不可能落实到位,管理的矛盾就不可能避免。误区三:对城市管理的定位不明晰。城市不是管理者的城市,而是市民的城市。受行政思维定式的影响,城市管理“单边主义”色彩浓厚,赋予人民的只有管理义务,没有管理权利,“人民城市人民管”停留在口号上,成为空中楼阁。出台法规、制定政策,往往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而未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承受力,实施管理习惯于行政指挥。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善于处理矛盾,破解难题,不断创新执法理念。一要注重换位思考,正确处理好“脸皮”和“肚皮”的矛盾。不加强管理,大量的违章占道经营会破坏城市的良好秩序和整体环境,影响城市的“脸皮”;如果单纯地取缔,势必影响他们的“肚皮”。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着想,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谋生问题。二要改进执法方式,着力破解“市容”和“繁荣”的难题。城市要健康发展,既要市容也要繁荣,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尺度,找准发展经济和美化市容的最佳结合点,是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课题。运动式、突击式、应付式的管理既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还会引起广大群众的反感,要不断推进长效管理,走出城市管理“整治一反弹一再整治”的怪圈。三要倾心贴近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在执法过程中倾听民意,聆听民声,为民解忧,不断畅通城管为民服务的渠道,完善城管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八、新型城管的发展方向

()精细型城管。细节决定成败,实行精细化管理,不仅能提高城管效能,更是提升城市品味的重要举措。要实现城市管理的无缝隙、全覆盖,必须建立一体化运作的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体系。

()数字化城管。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以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部件和事件信息,促进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通流的通畅与协调,实现城市管理从静态到动态,从开环到闭环的转变,从而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和谐型城管。和谐城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首先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城市的和谐。所有的城管执法行为,都是依法解决个别人或少数人的不守法问题,保护大多数市民的合法权益,使整个城市达到和谐。其次执法的手段应该和谐。城管执法要注意疏堵结合,而不是一味地禁止和不允许,执法人员应尽量给执法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特别是在查处违章行为的时候,对服从劝导、主动配合执法、自觉停止违章行为的困难群众,要帮助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其面临的实际困难。最后执法的过程应该和谐。在执法过程中,要强调对人的尊重,做到有情、有理、有据、有节。建立并维护公共秩序是人们的“和谐”需求,这是构建城市管理的“大”和谐,是真正的和谐。那种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则是“小”和谐、假和谐,是“和谐”了个人,却“和谐”不了社会。总之,城管执法是解决城市中的不和谐,而决不应该是在解决不和谐的过程中产生新的不和谐。

()服务型城管。城市管理工作大到基础设施建设,小到生活垃圾清运,可以说是处处关系民生。要化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群众上访为管理者主动下问,从而赢得市民真心的理解,做到城市管理为了人民、城市管理依靠人民、城市管理成果由人民共享。

()高效型城管。城管部门拥有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掌控着大量的城市公共资源,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城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廉洁行政,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城管系统每一职级、每一岗位都能够脚踏实地的干好工作,勤政廉明的服务市民,高效务实的奉献社会。

九、构建和谐城管的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络新闻等公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千方百计营造有利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配合城管执法工作,为城管执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2.加快城市管理互动网络的建设步伐。让市民与城管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定期向市民发布权威性的城管工作信息,对待暴力抗法事件采取各部门协同解决,坚决惩处抗法者,及时旗帜鲜明地向市民和社会各界表明态度。

3.大力宣传文明市民、文明商家、优秀城管工作人员,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居民户。通过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4.注重罚前教育。《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可见,行政处罚所追求的不仅要“惩”已然违法行为,而且要“戒”未然违法行为。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首先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除加强队员日常的法制学习外,还经常举办执法演练活动,让每个队员在模拟执法现场开口讲法,与“管理相对人”辩驳,练就以理服人的真本领,做到真正的文明执法。

(二)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大力培养和选拔年青优秀的城管骨干人才

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坚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管理,增强执法效能并加强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各种复杂执法条件的城管队伍。注重培养和选拔熟悉建设、规划、广告、法律、新闻等专业的知识型、专家型人才。

(三)推进法规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决条件。要认真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按照统一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城市管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调查论证工作,积极为城管执法立法提供第一手实际材料。要深入分析和归纳城管执法案例,总结现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有预见性的符合工作实际的修改建议,形成综合性意见,主动争取人大立法机构和政府法制建设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城市管理法规的修订和不断完善。

(四)以民为本,探索文明执法机制

1.坚持重心前移。在实际执法活动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每个违法行为都有一个预备、实施、既遂的发展过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能合理减少或消除违法成本,避免执法冲突。

2.首次轻违不罚。对初次违法,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一般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坚持“先讲理、后处理”做法,做到态度有诚心,教育有耐心,执法有爱心,给管理相对人以人格上的尊重,营造文明执法气氛,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3.做到疏堵结合。实践证明,疏堵结合、科学管理是根治占道经营和违章停车的有效方法。要制定科学的疏导方案,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执法管理,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执法权威。

(五)以法为准,奠定文明执法基础

1.讲法制。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坚决杜绝机械执行法律条款,以罚代法的做法,使得案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讲公正。法律法规的处罚幅度有一定的选择空间,每名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徇私枉法。

3.讲民主。坚持文明执法,实施涉及管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对行为的标准、条件予以公开,讲明违法事实以及所遵循的法律依据,尊重相对人的人身权,认真听取相对人的申辩。

(六)改善执法形象,提升城管执法水平和服务技巧

塑造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是加强城市管理的迫切要求,而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是通过执法过程来实现的,把握高超的执法艺术是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效反映。每一个执法人员不仅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还要有洞悉执法相对人心理、善于交流,具有赢得执法相对人配合与理解的能力,以较完美的个体形象来塑造行政执法良好的群体形象。而要塑造完美的个体形象,必须具备良好的语言交流艺术、行为规范艺术、情感表达艺术、平息矛盾艺术。执法过程中应注意语言交流技巧,尽量避免可能引起执法相对人误解的成分,注意耐心和克制,力争用语言技巧营造平等交流的和谐气氛,增加执法相对人对执法的配合;应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表现出司空见惯、置身事外的冷漠情感;对情绪激动的执法相对人,切忌针锋相对,执法人员要以自己宽容涵养、谦和的姿态,有礼有节,赢得对方的理解。

总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须把“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意见为第一财富,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群众需求开展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市容与繁荣的关系、管理与稳定的关系、执法与民生的关系,把严格执法、改善市容环境同体恤民情、关注民生结合起来,寓执法于便民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推进执法工作。以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为建设绿色萍乡、创新萍乡、文化萍乡、幸福萍乡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访问:城管 构建和谐 对策 【城管调研】构建和谐城管对策与研究

本文来源:https://www.eeee40.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84800.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