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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12 19:54:03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关于2014年工作2014年,旗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4年工作

2014年,旗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旗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旗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突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53件,结案3370件,结案率81%,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86件,审结160件。公开审理了自治区第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全区各盟市环保部门领导和重点企业负责人230多人全程旁听了庭审。旗法院当庭宣判,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对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旁听人员震动很大。此案的审判被评为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通过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警示排污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依法规范经营。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审结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7件,判处有期徒刑5人。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生产销售假酒的3名犯罪分子和销售假药的3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群众健康。

民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45件,审结2329件。高度关注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民间借贷、劳务合同、房屋买卖等增幅较大的案件。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681 件,调撤率72%

行政审判坚持既维护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3件。树立鲜明的行政审判导向,决不牺牲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一味进行协调,对协调未能达成一致的案件及时判决,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件,结案37件,依法准予负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部门根据生效裁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受理执行案件1069件,执结841件,同比分别上升44.3%29.4%,执结率78.7%,结案标的1.3亿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充分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公布了53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过专项执行活动解决了一批执行时间长、难度大的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现高效维权。对农民工索薪、农副产品购销等民生案件在立案审理、诉讼保全、执行事项办理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力争缩短办案期限,确保维权及时。

推行便捷立案,方便群众诉讼。针对残疾人、依赖护理的病人等特殊人群,可以电话或网络预约,上门办理立案手续;针对外地居住、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形的当事人,可安排网络视频立案。

落实司法救助,彰显为民情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经申请依困难程度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今年以来,共缓减免诉讼费用45万余元。向执行未能到位、生活特别困难的31名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18万元。

针对部分农户不缴水费,其他人效仿,进而影响整体农业灌溉的问题,旗法院深入40多个村社调查了解,采取诉前调解、类案集中化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诉讼外化解73件,审理灌溉供用水合同案件21件,对裁判生效仍拒不缴纳水费的二道桥镇新胜村王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带动了水费收缴。

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通过诉讼外协调化解的方式兑付农民工工资650余万元。通过诉讼程序审结农民工工资案件100件,兑付农民工工资196.8万元。涉及农民工1000余人。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针对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贷款预扣利息侵害借款人利益,旗法院在据实认定借款数额的同时向市银监局发出司法建议,银监局高度重视,对银信部门发放贷款予以规范,维护了借款人合法权益。针对我旗近几年林地投放有毒粮食颗粒造成散养牲畜死亡,行为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逐年上升的情况,旗法院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建议加强散养牲畜管理,加大关于此类行为的普法力度。投放有毒物品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要处以三年以上直至死刑的刑罚。在此,我吁请各位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要引导农林从业人员合法保护财产,避免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今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件,帮助有关部门堵塞了漏洞。

(三)加强审判管理,加大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效

科学、合理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内容突出核心业务指标,使考核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在市法院对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杭后法院案件质效评估指数位居第一名。

制定《发改案件评析定格标准》,通过对瑕疵、差错案件追责,判前质检、评查,审判态势分析,月通报年考评等措施,提升办案法官责任心,促进法官规范办案,提高案件质效。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制定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任务书和时间表。开通了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实现了庭审微博同步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纪律,转作风,锻造讲党性、守规矩、素质硬的司法队伍

重申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对开庭不守时、不按规定着装、法庭上接打电话、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等行为严加整治,确保纪律得到执行,制度得到落实。

注重对干警的教育培训。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干警的党性锻炼和政治锻造,确保方向明、认识清,政治立场坚定。突出业务培训,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借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清查“四风”积弊,专项整治“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制定了严格诉讼接待、方便群众立案、改进案件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等10余项措施,从准时开庭、文明接待、释法明理等抓起,狠刹慵懒散奢、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风气,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树立规矩意识,做到有章必循、违规必究,把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监督是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推动。我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走访代表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力求实现工作创新。

今年以来,三道桥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法警大队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三名法官被自治区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一名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最美最善基层法官”,10余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和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各位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素质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等等。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关于2015年工作

2015年旗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法院工作会议、旗委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建设美丽幸福杭锦后旗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审判职能,促进法治建设

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健康运行。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事政策,掌握好非法证据的排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加大对行贿、贪污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支持推进反腐败工作。对医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我旗近年来形成巨大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民事权益,依法妥善实施对非公企业、小微企业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不利影响。研究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中出现的纷争,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度重视审理医疗、建筑、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准确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符合起诉的“民告官”案件,及时登记立案,对不当行政行为要切实予以纠正,实现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三大功能。

切实转变执行作风,克服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程序救济权利的保障。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既要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又要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拒不履行及妨害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

(二)积极探索改革,推动工作创新

改革立案审查,实行立案登记。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对审判权运行机制进行科学设置,推动建立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合模式,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主审法官挑起担子,负起责任,逐步过渡到庭长、院长不再把关,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使办案法官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更加谨慎,裁判文书说理性更强。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全程留痕制度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全力排除干扰法官办案的各种因素,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探索人员分类管理,让法院回归到“审判是第一要务”的本质上来,着力解决“开庭为开会让路,办案为办事让路”的现象,还人员、时间、精力于审判工作,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建立起以“审判权”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不参与法律审。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完善庭审环节,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让法庭成为确认与解决被告人罪责刑问题的关键环节。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所有的举证、质证和认证在法庭上完成和实现,力争使审理有序,裁判有据,公平公正。

(三)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

进一步树立民本意识,努力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有尊严地打官司,详尽地告诉他们拥有的权利,指导他们寻找、搜集证据,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诉讼地位。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区别对待涉诉信访,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廉洁”三项建设:司法作风常抓不怠,细查不止,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司法能力重点提升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培养娴熟的庭审组织和驾驭能力,做到言辞达意,言语规范,言行公正,以规范、合度的庭审形象赢得当事人的认同;裁判文书要说明事理、阐述法理,以精品文书向社会传达司法公信。司法廉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让法官适应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办案。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做到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成为队伍风纪建设的新常态,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五)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完善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加快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社会监督等平台建设,积极完善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围绕着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的官司,拓展庭审直播、网上信访,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提升新媒体时代法院的社会沟通能力。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充分利用当地群众可获知的信息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提高主动履行率,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旗法院郑重宣布:从201511日起,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方便监督查阅,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信。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部署和推进,让我们信心倍增,深受鼓舞。希望在前,重任在肩,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会议精神,奋发有为,励精图治,为我旗的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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