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器乐专业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器乐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 一、 竞赛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为独奏或师生二重奏;分学生组(含中职、五年制高职学生)、教师组两个组别。比赛乐器为中国乐器演奏、钢琴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
(一)
竞赛内容
1、中国乐器演奏:
参赛选手自选传统曲目和创作曲目各一首。创作曲目为 1980 年以后创作的作品,含移植曲目。
3、钢琴乐器演奏:
○ 1 练习曲一首(自选)(其中学生组车尔尼作品 740 及以上;教师组肖邦练习曲或李斯特练习曲); ○ 2 大型乐曲一首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自选)。
4、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1 练习曲一首(自选); ○ 2 大型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协奏曲的快板乐章(自选),其中打击乐器为高难度独奏曲一首(自选)。
(二)竞赛要求
1. 每人限时 15 分钟,超时扣分。
2. 比赛时须背谱演奏,须穿着正式的演出服装。
3. 伴奏形式不限,伴奏人员自备且不超过两人。除钢琴外,其他伴奏乐器或伴奏碟自备。采用伴奏碟伴奏的选手,比赛时加扩音。决赛前须提前 1 天将伴奏音乐文件上传至赛务工作小组,统一为 mp3 格式,须注明乐器与乐曲名称,自带备份。
(三)竞赛成绩评定
(1)技能竞赛成绩:采用裁判组现场评分,现场亮分。
(2)技能竞赛成绩比例:根据参赛选手的现场表演进行综合评定。
节奏音准 20% 形象台风 20% 演奏技巧 30% 作品表现 30%。
二、裁判
聘请器乐专业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和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裁判员。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阶梯教室舞台
推荐访问:器乐 基本功 大赛 器乐专业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 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
本文来源:https://www.eeee40.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