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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凤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1 20:12:03

凤县2016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凤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凤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



凤县2016年“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行动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2016年全县PM2.5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2%,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

(二)工作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空气为目标,组织实施扬尘治理、清洁能源、工业减排、尾气达标、网格监管、环境执法六大行动,全面实现“六个清零”,让群众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主动作为、合力攻坚,实现多类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环境保障。

(三)重点防控区域。全面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各项工作任务,县城建成区为重点防控区域。

(四)重点防治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五)重点监控对象。严格控制有色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及重点燃煤企业;建筑、拆迁、市政、交通、水利等五类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扬尘治理行动

1.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措施,确保各类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有序,各工地对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网一律进行更换,防止风蚀和人为扰动起尘,凡未落实防尘措施,一律停工整顿。认真抓好绿色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按照“三有四无”(有控尘方案、有防尘设备、有监管人员,无黄土裸露、无泥土抛洒、无尘土飞扬、无现场搅拌)标准,尽快制定方案,落实创建责任,确保9月底前完成3个绿色示范工地建设任务。(县住建局负责)

2.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合理安排时间和频次,对县城主次干道实行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控制道路扬尘。遇到大风、雾霾天气,要加大道路洗扫和洒水频次。(县园林环卫局负责)

3.加强渣土车管控,确保按规定遮盖密闭,坚决遏制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县公安局牵头,综合执法局负责)

4.继续开展裸露土地植绿工作。加大城区建筑工地及公路沿线裸露黄土植绿工作,6月底前完成宝鸡路、凤中路、天水路、陵江路四个路段共2110平方米植绿任务。(县园林环卫局负责)

5.开展砂石厂专项治理。6月底前完成18个采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采取加盖挡风抑尘网、硬化地面、湿法作业等措施,防控扬尘。(县水利局负责)

(二)清洁能源行动

1.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集贸市场能源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行“煤改气”替换工程。扎实推进农村能源替代及改炕示范工程,年内至少完成3个太阳能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和3个行政村的改炕工作,逐步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探索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引导农村居民逐步改变传统生活方式和能源消费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农业局负责)

2.持续削减燃煤消费总量。采取严控高耗能项目、能源结构调整、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完成市发改委下达的煤炭总量削减任务。(县发改局负责)

3.加大县城禁燃区的监督管理,禁燃区内坚决杜绝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巩固和深化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防尘措施的分散煤炭销售点,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机制,对重点用煤单位定期抽检,杜绝使用不符合煤质控制要求的煤炭。(县商工局负责)

4.加强煤质抽检。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冬防期间加密抽检频次,对不符合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予以劝返。(县质监局负责)

(三)工业减排行动

1.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开展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餐饮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6月底前完成1户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油烟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县环保局负责)

2.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的80%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加快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县环保局负责)

3.强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加强对东岭锌业公司、宝凤热力公司等用煤大户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已建成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落实扬尘防控各项措施。(县环保局负责)

(四)网格监管行动

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全面巡查、分级处置的原则,细化层级职能,加强区域联动,突出整改落实,做到巡查管控“无死角、无盲区、无空白”,确保网格化监管全覆盖。

(五)环境执法行动

1.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组织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司法等手段,从严查处影响绿色发展、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强化环境污染者刑事责任追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县环保局负责)

2.严格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加强对供热中心等耗煤大户环境监管,强化冬防期间重点企业24小时驻厂监察,监督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情况。组织流动执法队伍加大对中小企业监管力度,严查白天停产、夜晚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县环保局负责)

3.严控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和烟花爆竹燃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范露天烧烤反弹,杜绝焚烧垃圾行为,着力防控面源污染。(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各镇配合)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禁限放管理,杜绝在禁止及限制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负责)

5.严查秸秆焚烧。组织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县、镇、村(社区)“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力争实现“零火点”。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县农业局负责,各镇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大气治理任务。各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进度,每月向县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创新工作机制。

落实责任机制。实行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制,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单项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向县大气办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送工作总结。各责任单位要将各自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每周报送牵头单位。

建立督查机制。县大气办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实现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依照《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办法》,对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予以公示。

完善问责机制。县环保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诿、扯皮、工作滞后的进行问责追责。

实行监督机制。县环保局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县级媒体要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对每月重点任务排名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落实资金保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兑现油气回收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奖补资金,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县级媒体要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及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县环保局要继续开展新《环保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创新方式,提高环境知识普及率,倡导公众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各镇、村(社区)要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行动、全民参与的“治污降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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