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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27 13:54:03

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0x年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安置工作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兵役法》为法律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坚持经济体制、人事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企业用人制度改革方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外地安置工作经验,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切实维护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和谐安置环境。

二、关于加强安置工作领导。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事关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大局。切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加强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三、关于安置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对于“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200x年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采取安排到企业单位工作与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市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由市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落实各项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兵役法》和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暂行规定》要求,今后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名参加机关、团体的国家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招聘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关于安置任务。200x年冬季需安置的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共162人。经研究,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市直部分企业单位下达指令性安置计划指标162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要求接收安置,及时将退役士兵安排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完成这项安置任务。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行联系并经企业同意和主管部门确认的,也可纳入安置范围。所有接收退役士兵的企业单位,要确保退役士兵享受该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一切相应待遇,同时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建立社会保险个人帐户。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各企业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安排其下岗。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规定,自市安置办开出《退役士兵安置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必须按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对接收安置市直城镇退役士兵的各企业单位实行“以奖代补”,即对每接收1名企业内(即本企业职工子女或职工配偶,下同)退役士兵的,奖补0.5万元,每接收1名企业外退役士兵的,奖补1万元;对不能按计划接收本企业内退役士兵的企业,根据《安徽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可申请并经主管部门研究转报市政府批准,实行有偿转移(按省安置办规定,本年度有偿转移金标准为每人10万元);对拒不执行市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不愿履行安置义务、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根据《兵役法》有关条款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五、关于工作安排手续。凡被安排到企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应按市安置办通知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安排,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待。

六、关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凡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填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与市民政局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根据《安徽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管理办法》规定,按上年度我市市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15715元为计算标准,由市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七、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对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于2008年年底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其培训费由市财政解决。

八、关于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根据《兵役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对200x年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20071月至20085月),按照2008年阜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80元)发给生活补助费,由市民政局负责办理。

九、关于安置工作时间安排200x年冬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于515日开始,5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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