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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1.考勤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6-13 11:18: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1.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制度——1.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管理是工作日常管理的基本规章。员工出勤状况反映该岗位的工作量、重要程度及岗位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工作由各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并负责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 依据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平均日出勤时间按 8 小时核算。

 2 . 上下班时间:上午 8 :00 ~11 :30 午 下午 12 :30 ~17 :00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将另行通知)

  3. 每周满勤天数为 6 天 天。周日或节假日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岗位可自行安排适当加班。

 4.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开会或加班。

 第五条 上班时间 1. 员工上午上班一般应前 提前 10 分钟到达。到达办公室后要主动打扫卫生,准备好当日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等,并提前准备完毕。上班时间前 5 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准备开始工作,上班时间开始准时进入工作状态。

 2. 集团总经理特批的人员的上班时间可以适当延迟,但不应影响正常工作。

 3. 需要直接到其它单位的,应在上一工作日或当日上班时间前告知直接上级和考勤人员。未提前告知而直接因公外出的,按迟到处理;谎报事实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给予经济罚款。

 4. 中午有招待、宴会活动的,参加人员可延迟上班,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时间的,参加人员应及时告知各自的直接上级,各部门必须有人留守值班。

  第六条 下班时间

  1. 下班时间前,任何人员严禁谈论就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监督。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防止文件的损毁、遗失和泄露。

 文件编号 行政-01 考勤管理规定

  编 制 人力资源部 日 期 07.2.2 版

 本 0701 审 核

 日 期

 页

 码 共 6 页 批 准

 日 期

 2. 在午休时间内,任何人严禁有足以影响他人休息的言语。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早退,旷工的定义 1.未履行请假手续,员工于规定 上班时间后 5 分钟之内打卡或签到者即 为迟到;员工于规定前 下班时间前 5 分钟之内离开公司、下班未打卡或签到的即 为早退;迟到与过 早退超过 5 分钟的视 为旷工半天。

 2.除以上规定,以下情况均视为旷工:

 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 2)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 3)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 4)其它任何未经直接上级批准或直接上级不知道原因而没有正常上班,均视为旷工。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1.月迟到或早退 1 次扣除 20 元。

 2.月累计迟到及早退 3 次以上扣除 100 元,5 次以上予以辞退。

 3.旷工 1)旷工半天扣发月工资的 10%; 2)月累计旷工 1 天扣发月工资 30%; 3)月累计旷工 2 天扣发月工资 60%; 4)月旷工 3 天以上扣发月工资 100%,并做自动离职处理。

 第 八条 条 员工如因出差未按时进行考勤,应于出差归来后 3 日内经直接上级办理签字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 九条 条 请假、休假规定 1. 国家法定假 1)

 元旦 1 天

 2)劳动节 3 天

 3)国庆节 3 天

 4)春节 3 天,共计 10 天。

 2. 病假 1)员工因病需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时,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请假; 2)因病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3.事假 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员工有事应尽可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的,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婚假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员工结婚请婚假,本人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经本部门直接上级批准,到公司综合部/

 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婚假; 2)

 法定年龄结婚给予 3 天假期,晚婚(男性 25 周岁以上,女性 23 周岁以上)给予 7 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婚假期间不计扣工资,超过婚假以上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3)婚假须自法定结婚登记时间起三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5.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直接上级批准给 3 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日),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婶叔伯、配偶父母)死亡时,经直接上级批准给 2 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日),死亡者在外地需员工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另给往返路程假; 2)规定的丧假及路程假期内,员工产生的差旅费用自理; 3)丧假不计扣工资,超过丧假以上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6.产假 1)

 凡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女员工生育,均可享有 90 天产假; 2)

 产假包括节假日、公休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

 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男员工在其妻子生育期间,均可享有 2 天的护理假。

 7.哺乳假 凡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女员工,产后婴儿未满周岁的,均可享有 1 小时/天的哺乳假。

 8.工伤假 1)

 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时,须有医疗部门诊断的病休证明,经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确认、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需继续休息时要按时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 2)

 工伤医疗期内公司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医疗费外另发放基本工资。

 第十条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工伤假)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按相关审批权限审批和综合部/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才能休假。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使用电话或其它快捷、准确方式向其直接上级请假,并于假期后上班两天内补办相应手续。

 第十 一条 条

 请假手续的审批 1.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的申请由直接上级予以核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病假、事假、工伤假的核准权如下:

 1)员工请假 1 天(含)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到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请假 3 天(含)以内,除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外,还需各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核准;超过 3 天,除由部门负责人、各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外,还需报公司总经理核准;

 2)部门负责人请假 3 天(含)以内,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除由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 3)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请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4.所有假期申请单办妥手续后 1 日内交由各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勤核查的 依据。

 5.员工请假事先选定职务代理人,但需直接上级核准。

 6.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

 1)未按请假审批程序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处理; 2)休假期间未委托工作代理人,视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给予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处理。

 第十 二条 条

 上班时间临时外出 1.工作时间临时外出的,应将工作委托他人,并告知直接上级。没有委托和告知而影响工进制作的,给予警告。委托他人而受委托人对委托事宜未尽职责者,给予警告; 2.员工公出,以公司安排或部门负责人批准,须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登记。

 第十 三条 条

 加班 各部门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加班。工资总额中已包括日常和正常公休日的加班工资,不再另行计发加班工资,公司采用带薪假形式予以补偿。法定节假日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其补贴另行规定。

 第十 四条 条

 带薪假期

  全年带薪病假 7 天、带薪事假 5 天,共计 12 天。

 第十 五条 条

  员工全年出勤率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之一,统计实际出勤天数不包括有薪病、事假天数年出勤率低于 97%时,以年终奖的 80%作为考核金额。

 第十 六条 条

 集团所属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 十七条 条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第 十八条 条

 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考勤统计表 月份:

 月 部门 姓名 出勤天数 迟到 早退 旷工 请休假 扣款

 说明:本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准,作为在当月薪资中扣款的依据。

 员工请假单

 姓

 名

 部门(单位)

 职

 务

 岗位编号

 假

 别 (√)

 病假 事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工伤假

  请假事由

 起止日期

 签

  批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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